部落格經營共筆好? 單筆好?

最近發現好幾個大站大咖都開始走共筆路線
像是電腦王阿達/T客邦都是! 之前有看過電腦王的專訪他有提到這是未來的趨勢,他說是跟各領域擅長的部落客合作可以拓展網站的多元性....

不知道大家對這有甚麼想法呢? 共筆好?單筆好?


Ida Wu
我覺得不錯啊,感覺內含可以更深入和多元,但是...筆友難尋吧?XD

Orsino Sung (澳西諾)
+Ida Wu 是真的不好尋找! 而且就像選妃一樣後宮佳麗三千偏偏只有一個甄嬛可已奪得后位XD

Toni Hou
共筆是否會造成前後段文章差異,是值得探討的。

Orsino Sung (澳西諾)
+Toni Hou 共筆不是一篇文章好幾個人寫! 那是指一個網站有多個作者,每個作者有自己擅長的領域文章,所以就專門寫自己擅長的然後統一在一個站上發布這樣!

bigsishead跪婦阿冠
不是很喜歡,說來話長...直接說關鍵吧!
會開共筆的經營就是為了流量,變成企業化經營網站,最後如果要做大,站長自己也想寫文的話會多一項審稿工作,但我知道很多到最後就是負責經營沒在寫文,因為自己寫太累了。
而請神容易送神難,如果你最後不喜歡該合作對象寫的東西,你該如何拒絕?
最後,有聽過別人幫你寫日記的嗎?如果有,他最後就不是單純的日記,你可以從這幾個觀點評估跟你想經營的方向相不相同。就是百年家傳小吃店跟王品連鎖集團的經營模式的不同囉!

Toni Hou
+Orsino Sung ,那恕我提出我的看法, 一般書籍都會出現有多個作者一同合撰一本書,因此才叫共筆,但如果是採取你說的模式, 頂多算共站而已例如商周, 天下等等,都有專欄作家提供文章,但她們都發表在商周或天下,不過文章還是由筆者自行發表,這些人有的是財經類, 有的是法務類...,談不上共筆. 當然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bigsishead跪婦阿冠
不過,我覺得如果是你網站本來就會登場的人物,例如我的是juju跟老潘,他們來寫或許會提升讀者的好奇感(但也不是定期,就是偶爾專案企畫這樣),說不定冠爸冠媽寫也有人想看,哈哈!這些都是能幫你增強網站的凝聚力及個人品牌形象。
網站經營效果方向各有不同,且不同類型的網站需求也不同,資訊類的站資料越多越好,站長角色不是那麼明顯,我管你誰寫的,找到資料就走。但生活類人家就是認你這品牌,找另一個阿諾我可能就不會鎖定了。
所以你趕緊找一個你網站的另一個靈魂,訓練他能寫文,這樣就可以共筆啦!

Orsino Sung (澳西諾)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其實我只是對這種共筆模式感到疑惑才提出,但我是沒有要找人共同寫部落格的打算。可能目標不一樣吧!電腦王的專訪文裡頭其實就有提到他的困境(梗總有用完的時候),,所以才找共筆,為了刺激流量也是主因。

Ida Wu
所以結論是謹慎選妃

bigsishead跪婦阿冠
+Orsino Sung 會不會比較累我是不確定啦!開公司哪個人不累?但他就是另外的收入模式啊,嘿嘿。
共筆的稿費給多少?廣告收入如何拆?po文後廣告收入不到稿費怎麼辦?

+Ida Wu 沒錯,這有雙關,阿諾要好好選妃呀!哈哈

Orsino Sung (澳西諾)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我只的累就是你提的那些之一~人多要搞定每一個人可就沒那麼簡單了! (皇上要顧到後宮每一位妃子也是不簡單XD)

所以總結~單身美好(誤)

Toni Hou
哈哈哈~~~ 你也蠻能扯的, +Orsino Sung 皇上. ^^

bigsishead跪婦阿冠
+Orsino Sung 是啊!因為我們想經營的類型不屬於那種,所以我會用這種方式讓你比較輕鬆的了解。而想當公司來經營的網站,他思考的點在於如何賺更多流量更多錢,這種累他們不看在眼裡,請一個工讀生就好,我知道有一個資訊網站有請一個女生當小編也一起管理粉絲團。

Orsino Sung (澳西諾)
+Toni Hou 好說好說~還差東尼皇兄一點點XD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關於請"小編"這個我在接案網看一堆這種案件了! 那時候看到有衝動想去應徵咧! 可惜人家都要女的 哈哈哈

bigsishead跪婦阿冠
+Orsino Sung 那個應該以績效獎金來給錢

Orsino Sung (澳西諾)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好像在公司上班當業務的感覺@@

bigsishead跪婦阿冠
+Orsino Sung 當然,小編經營粉絲團要在多久時間內po完幾則,要達到多少粉絲數,這外面也有團隊在包這種案子。

Orsino Sung (澳西諾)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不過小編的工作也不好做! 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回粉絲的留言,我看整天下來應該眼睛快瞎了吧! 哈

bigsishead跪婦阿冠
+Orsino Sung 是啊,而且不是自身創造的品牌,難免有困擾。
而且花那時間倒不如經營自己的,還能帶著走~~~

Wayne Bot
資訊類的可以共筆,讀者認站不認人,重灌狂人很多文章後來才發現不是 briian 寫的 ...XD

Ida Wu
補充一下想法,其實共筆的形式和規模真的要自己衡量,避免「主客不分,方向走針」(我押運了)
但以讀者的角度來看,多元內容的網站確實會比較吸引人(讀者哪會管你如何營運和誰寫多寫少分配甚麼績效這些事情XD)

Orsino Sung (澳西諾)
+Wayne Bot 重灌狂人也有不是他寫的阿@@這我倒沒發現耶! 哈 

不過我同意用網站分類來決定是否共筆!這樣方向真的比較清楚點了。

bigsishead跪婦阿冠
很多問題討論到最後都是「你想要的是什麼?」

「網友要的」是「你想要的」嗎?如果是,那恭喜都不用煩惱;如果不是,何輕何重?如果不違法當然無所謂,就是各取所需,網友取資訊,你取流量。

Orsino Sung (澳西諾)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還真多每每尬尬

Ken CHEN
呃,,,那我的狀況跟行業適合嗎?比起 +跪婦阿冠 bigsishead​剛剛所說的,另多一位作者不好管理的問題我的倒是不會,,,,

Wayne Bot
+Ken CHEN 你家目前也是提供資訊為主啊~

Ken CHEN
+Wayne Bot 嗯嗯!瞭解!

Phil Ko
舉手舉手,小弟去年實驗性開了一個站,也是找朋友來一起湊熱鬧,只是大家各忙各的,一下就冷了,最重要的還是毅力啊
又是大半年沒更新了呢
http://www.onlineworkers.biz/

Orsino Sung (澳西諾)
+Phil Ko 上班族這各站真的好久沒動了! 我上回看的那篇鬼故事後來就都沒有了(等好久) 

Phil Ko
+Orsino Sung  作者壞習慣,前債未清,又開新系列

Orsino Sung (澳西諾)
+Phil Ko 哈哈~這是善變的一種解釋嗎?XD

bigsishead跪婦阿冠
+Ken CHEN 因為你的另一個作者不是不暸解個性的陌生人,我上面留言有說,只是我不方便幫你說那是誰。

bigsishead跪婦阿冠 
另外,我個人是沒有梗用完的困擾,只有沒時間寫的困擾,所以還是看個人的經營方向囉!

Toni Hou
+Orsino Sung 其實我只看一件事來表達我的看法, 叫 " 初衷 " ---為何成立自己的Blog, 且不論是因為什麼理由想成立,受自己的網站. 同樣的,不管音為什麼因素造成文章中斷或甚麼都好, 一旦加入了其他的作者,我覺得就可能已經背離的自己原來Blog的初衷了.好壞,我相信現在的人都很清楚, 最終一定會做出選擇的.

Orsino Sung (澳西諾)
+Toni Hou 那如果這個另外的作者是自己的另一半呢?

Toni Hou
+Orsino Sung ,我認為這個問題是不存在的,發表意見及真實撰文是二回事, 我相信讀者不會看不出來, 阿冠它們夫婦就是最好的例子不事嗎?

Ken CHEN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嗯嗯!也是啦!哈哈!秘密

Orsino Sung (澳西諾)
+Toni Hou 不是唷!我指的是夫妻兩個都原本有部落格,之後因為方便管理合而為一,然後一起寫的模式。像是(三分鐘熱度)他們就是夫妻一起寫的,這種模式我覺得好像也不錯,不過前提是要剛好自己另一半也有興趣寫才行!

bigsishead跪婦阿冠
+Toni Hou 你呼應到我前面說的,那是我想表達的最終概念^^

Phil Ko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真的是沒有時間寫啊!!!!

Toni Hou
+Orsino Sung ,好或不好,我想我們沒人知道, 但我會這麼想, 如果真的那麼好, 何需還要其他的個人Blog.

Orsino Sung (澳西諾)
+Toni Hou 是阿!所以共筆的好壞真的不是我們說的準的!
但我會提出疑問可能是因為我比較搞怪吧! 別人可能都不會去注意共筆跟單筆的到底差別何在,反正他找的到想要的資料就好。 (還是大家都有共識所以不會搬上檯面說?)

Toni Hou
+Orsino Sung ,這麼說好了. 如果我可在一個公開又值得我信任的網站上發表文章,也是眾人公認某個領域的權威的網站時,我就不用建立自己的Blog, 但是不管是個人因素或是甚麼原因而建立個人Blog不就是要自己主導內容去向嗎? 等自己的Blog品牌建立好後又邀其人共筆撰文, 其實我覺得很小人之心的去想.....無非是商業利益問題而已.

bigsishead跪婦阿冠
+Toni Hou 你又再度呼應五樓的概念了!(擊掌)

Toni Hou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講真話,這些網站會拋出這樣的議題,除了商業考量沒有其他, 只是我們大伙再討論都會提出各種看法,這種討論是很棒很良性的. 但終究回到癥結點(柯南上身) 不就是商業考量嗎?

我的Blog從頭到尾不是商業的. 我愛一天寫一篇, 一週寫一篇, 十年寫一篇,說真的.誰奈我何?
但如果為了"摳摳" , 很抱歉, 我一定得維持Blog的被關注性,哪怕我已窮盡腦汁,江郎才盡, 講白一點叫 "再也屁不出甚麼東西了 " 只有請人來幫忙囉 ~~~ 當然這是東尼我最小人無恥的看法啦!

Orsino Sung (澳西諾)
+Toni Hou 是阿!只是互利的一種模式,為了將流量再帶往更高一個境界。但是管理不容易也是會有很多問題的,商業考量之外我相信還得花不少時間溝通開會,變成企業化,那時候就不是自己不想寫就不寫的,我想會更累。

Toni Hou
把Blog/個人網站, 當興趣經營或當職業經營是截然不同的差異.

bigsishead跪婦阿冠
其實每個人上網時都會同時有資訊需求與心理需求(ㄟ,生理需求不再討論範圍內,謝謝!),資訊需求找共筆不共筆或作者到底是不是人類的網站都沒差,因為就是一個找資料的動作而已,一個拿資料一個拿流量;但是如果是扯到情感面的故事,那就會有所謂的跟隨與個人品牌效應。

試想,當我們在看網路新聞時,曾注意過是哪個記者寫的嗎?只看標題聳不聳動,照片驚不驚人等等,新聞網站流量持續進來,老闆持續數錢,但記者就只是個領薪水搶八卦把文章放上去的人...以上就是類似資訊需求的模式。

但是今天是十隻刀、知名主播或藝人代言產品時還有出軌時會被注意?還是那個曾經寫資訊新聞的記者代言產品時還有出軌時會被注意?這就是個人品牌。

Toni Hou

bigsishead跪婦阿冠
+Toni Hou 我知道啦!blogger原生版的任何留言系統一定都會寄到信箱,我都會看到,別擔心^^
我剛在整理今天要發的文,現在po出了,等一下立刻回。

bigsishead跪婦阿冠
不過我後來想到,有時候人的機運很難講,什麼樣的運作方式都是參考用,有的人紅到自己也覺得莫名其妙,就看有沒有那個福份,努力可以比,福份運氣就不用比了。

我倒是隨時警惕自己,當哪天忽然因為什麼主題受到矚目時,自己的所有作品有沒有辦法撐起那樣的一片天?會不會曇花一現?會不會被說不過爾爾?我目前的作品數量足夠讓很多人一直看嗎?會不會幾天就看完了?

白話一點的說就是「已經到了能紅能被追隨的地步了嗎?」否則多少因為文章影片爆紅的人,沒有足夠的文章影片或沒有能夠定時產出文章影片持續讓人追蹤的,這樣的力道基本上也紅不了多久,誰會對一支好笑的影片笑一輩子?誰對對一篇好文章讚嘆一輩子?

所以持續累積屬於自己的東西與能量,是很重要的。

另外,要跟 +Orsino Sung 講,你另一半也不一定對寫網誌有興趣,或許他只喜歡被拍照,不想寫東西;或許他想寫,但不想跟你有掛鉤啊!共不共筆不要給對方壓力喔!

bigsishead跪婦阿冠
+Orsino Sung 我們理解,我們也是無聊幫你假設很多情況讓你思考,呵呵!

Orsino Sung (澳西諾)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哈 當然會尊重對方的意願啦!話說…關於另一半共筆的事情我只是假設唷!因為現在我是還沒碰到這狀況,只是無聊多想了一下而已XD

Phil Ko2
+Orsino Sung  開一篇文章叫做【徵共筆的另一半】~

bigsishead跪婦阿冠
+Phil Ko 一舉兩得耶!

Toni Hou
哈哈哈,那可難找了. 如果叫【徵花光Orsino財產的另一半】~ 應該就會爆滿到電視台來SNG連線吧~ ^^

Orsino Sung (澳西諾)
阿咧…我不要≧◇≦

Toni Hou
+Orsino Sung ,你看.贊同我的subjuect的人很多喔~你要不要參考一下~

綜合
還是要有一個人當主力,我以前也跟別人寫過遊戲部落格,也是大家默默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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