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漸層用這個超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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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olorzilla.com/gradient-editor/


Ken CHEN: 謝謝喔!!剛剛使用超方便的

Mark X: 我也經常使用這個服務。
Ultimate CSS Gradient Generator from ColorZilla
A powerful Photoshop-like CSS gradient editor...

部落格經營共筆好? 單筆好?

最近發現好幾個大站大咖都開始走共筆路線
像是電腦王阿達/T客邦都是! 之前有看過電腦王的專訪他有提到這是未來的趨勢,他說是跟各領域擅長的部落客合作可以拓展網站的多元性....

不知道大家對這有甚麼想法呢? 共筆好?單筆好?


Ida Wu
我覺得不錯啊,感覺內含可以更深入和多元,但是...筆友難尋吧?XD

Orsino Sung (澳西諾)
+Ida Wu 是真的不好尋找! 而且就像選妃一樣後宮佳麗三千偏偏只有一個甄嬛可已奪得后位XD

Toni Hou
共筆是否會造成前後段文章差異,是值得探討的。

Orsino Sung (澳西諾)
+Toni Hou 共筆不是一篇文章好幾個人寫! 那是指一個網站有多個作者,每個作者有自己擅長的領域文章,所以就專門寫自己擅長的然後統一在一個站上發布這樣!

bigsishead跪婦阿冠
不是很喜歡,說來話長...直接說關鍵吧!
會開共筆的經營就是為了流量,變成企業化經營網站,最後如果要做大,站長自己也想寫文的話會多一項審稿工作,但我知道很多到最後就是負責經營沒在寫文,因為自己寫太累了。
而請神容易送神難,如果你最後不喜歡該合作對象寫的東西,你該如何拒絕?
最後,有聽過別人幫你寫日記的嗎?如果有,他最後就不是單純的日記,你可以從這幾個觀點評估跟你想經營的方向相不相同。就是百年家傳小吃店跟王品連鎖集團的經營模式的不同囉!

Toni Hou
+Orsino Sung ,那恕我提出我的看法, 一般書籍都會出現有多個作者一同合撰一本書,因此才叫共筆,但如果是採取你說的模式, 頂多算共站而已例如商周, 天下等等,都有專欄作家提供文章,但她們都發表在商周或天下,不過文章還是由筆者自行發表,這些人有的是財經類, 有的是法務類...,談不上共筆. 當然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bigsishead跪婦阿冠
不過,我覺得如果是你網站本來就會登場的人物,例如我的是juju跟老潘,他們來寫或許會提升讀者的好奇感(但也不是定期,就是偶爾專案企畫這樣),說不定冠爸冠媽寫也有人想看,哈哈!這些都是能幫你增強網站的凝聚力及個人品牌形象。
網站經營效果方向各有不同,且不同類型的網站需求也不同,資訊類的站資料越多越好,站長角色不是那麼明顯,我管你誰寫的,找到資料就走。但生活類人家就是認你這品牌,找另一個阿諾我可能就不會鎖定了。
所以你趕緊找一個你網站的另一個靈魂,訓練他能寫文,這樣就可以共筆啦!

Orsino Sung (澳西諾)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其實我只是對這種共筆模式感到疑惑才提出,但我是沒有要找人共同寫部落格的打算。可能目標不一樣吧!電腦王的專訪文裡頭其實就有提到他的困境(梗總有用完的時候),,所以才找共筆,為了刺激流量也是主因。

Ida Wu
所以結論是謹慎選妃

bigsishead跪婦阿冠
+Orsino Sung 會不會比較累我是不確定啦!開公司哪個人不累?但他就是另外的收入模式啊,嘿嘿。
共筆的稿費給多少?廣告收入如何拆?po文後廣告收入不到稿費怎麼辦?

+Ida Wu 沒錯,這有雙關,阿諾要好好選妃呀!哈哈

Orsino Sung (澳西諾)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我只的累就是你提的那些之一~人多要搞定每一個人可就沒那麼簡單了! (皇上要顧到後宮每一位妃子也是不簡單XD)

所以總結~單身美好(誤)

Toni Hou
哈哈哈~~~ 你也蠻能扯的, +Orsino Sung 皇上. ^^

bigsishead跪婦阿冠
+Orsino Sung 是啊!因為我們想經營的類型不屬於那種,所以我會用這種方式讓你比較輕鬆的了解。而想當公司來經營的網站,他思考的點在於如何賺更多流量更多錢,這種累他們不看在眼裡,請一個工讀生就好,我知道有一個資訊網站有請一個女生當小編也一起管理粉絲團。

Orsino Sung (澳西諾)
+Toni Hou 好說好說~還差東尼皇兄一點點XD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關於請"小編"這個我在接案網看一堆這種案件了! 那時候看到有衝動想去應徵咧! 可惜人家都要女的 哈哈哈

bigsishead跪婦阿冠
+Orsino Sung 那個應該以績效獎金來給錢

Orsino Sung (澳西諾)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好像在公司上班當業務的感覺@@

bigsishead跪婦阿冠
+Orsino Sung 當然,小編經營粉絲團要在多久時間內po完幾則,要達到多少粉絲數,這外面也有團隊在包這種案子。

Orsino Sung (澳西諾)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不過小編的工作也不好做! 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回粉絲的留言,我看整天下來應該眼睛快瞎了吧! 哈

bigsishead跪婦阿冠
+Orsino Sung 是啊,而且不是自身創造的品牌,難免有困擾。
而且花那時間倒不如經營自己的,還能帶著走~~~

Wayne Bot
資訊類的可以共筆,讀者認站不認人,重灌狂人很多文章後來才發現不是 briian 寫的 ...XD

Ida Wu
補充一下想法,其實共筆的形式和規模真的要自己衡量,避免「主客不分,方向走針」(我押運了)
但以讀者的角度來看,多元內容的網站確實會比較吸引人(讀者哪會管你如何營運和誰寫多寫少分配甚麼績效這些事情XD)

Orsino Sung (澳西諾)
+Wayne Bot 重灌狂人也有不是他寫的阿@@這我倒沒發現耶! 哈 

不過我同意用網站分類來決定是否共筆!這樣方向真的比較清楚點了。

bigsishead跪婦阿冠
很多問題討論到最後都是「你想要的是什麼?」

「網友要的」是「你想要的」嗎?如果是,那恭喜都不用煩惱;如果不是,何輕何重?如果不違法當然無所謂,就是各取所需,網友取資訊,你取流量。

Orsino Sung (澳西諾)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還真多每每尬尬

Ken CHEN
呃,,,那我的狀況跟行業適合嗎?比起 +跪婦阿冠 bigsishead​剛剛所說的,另多一位作者不好管理的問題我的倒是不會,,,,

Wayne Bot
+Ken CHEN 你家目前也是提供資訊為主啊~

Ken CHEN
+Wayne Bot 嗯嗯!瞭解!

Phil Ko
舉手舉手,小弟去年實驗性開了一個站,也是找朋友來一起湊熱鬧,只是大家各忙各的,一下就冷了,最重要的還是毅力啊
又是大半年沒更新了呢
http://www.onlineworkers.biz/

Orsino Sung (澳西諾)
+Phil Ko 上班族這各站真的好久沒動了! 我上回看的那篇鬼故事後來就都沒有了(等好久) 

Phil Ko
+Orsino Sung  作者壞習慣,前債未清,又開新系列

Orsino Sung (澳西諾)
+Phil Ko 哈哈~這是善變的一種解釋嗎?XD

bigsishead跪婦阿冠
+Ken CHEN 因為你的另一個作者不是不暸解個性的陌生人,我上面留言有說,只是我不方便幫你說那是誰。

bigsishead跪婦阿冠 
另外,我個人是沒有梗用完的困擾,只有沒時間寫的困擾,所以還是看個人的經營方向囉!

Toni Hou
+Orsino Sung 其實我只看一件事來表達我的看法, 叫 " 初衷 " ---為何成立自己的Blog, 且不論是因為什麼理由想成立,受自己的網站. 同樣的,不管音為什麼因素造成文章中斷或甚麼都好, 一旦加入了其他的作者,我覺得就可能已經背離的自己原來Blog的初衷了.好壞,我相信現在的人都很清楚, 最終一定會做出選擇的.

Orsino Sung (澳西諾)
+Toni Hou 那如果這個另外的作者是自己的另一半呢?

Toni Hou
+Orsino Sung ,我認為這個問題是不存在的,發表意見及真實撰文是二回事, 我相信讀者不會看不出來, 阿冠它們夫婦就是最好的例子不事嗎?

Ken CHEN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嗯嗯!也是啦!哈哈!秘密

Orsino Sung (澳西諾)
+Toni Hou 不是唷!我指的是夫妻兩個都原本有部落格,之後因為方便管理合而為一,然後一起寫的模式。像是(三分鐘熱度)他們就是夫妻一起寫的,這種模式我覺得好像也不錯,不過前提是要剛好自己另一半也有興趣寫才行!

bigsishead跪婦阿冠
+Toni Hou 你呼應到我前面說的,那是我想表達的最終概念^^

Phil Ko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真的是沒有時間寫啊!!!!

Toni Hou
+Orsino Sung ,好或不好,我想我們沒人知道, 但我會這麼想, 如果真的那麼好, 何需還要其他的個人Blog.

Orsino Sung (澳西諾)
+Toni Hou 是阿!所以共筆的好壞真的不是我們說的準的!
但我會提出疑問可能是因為我比較搞怪吧! 別人可能都不會去注意共筆跟單筆的到底差別何在,反正他找的到想要的資料就好。 (還是大家都有共識所以不會搬上檯面說?)

Toni Hou
+Orsino Sung ,這麼說好了. 如果我可在一個公開又值得我信任的網站上發表文章,也是眾人公認某個領域的權威的網站時,我就不用建立自己的Blog, 但是不管是個人因素或是甚麼原因而建立個人Blog不就是要自己主導內容去向嗎? 等自己的Blog品牌建立好後又邀其人共筆撰文, 其實我覺得很小人之心的去想.....無非是商業利益問題而已.

bigsishead跪婦阿冠
+Toni Hou 你又再度呼應五樓的概念了!(擊掌)

Toni Hou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講真話,這些網站會拋出這樣的議題,除了商業考量沒有其他, 只是我們大伙再討論都會提出各種看法,這種討論是很棒很良性的. 但終究回到癥結點(柯南上身) 不就是商業考量嗎?

我的Blog從頭到尾不是商業的. 我愛一天寫一篇, 一週寫一篇, 十年寫一篇,說真的.誰奈我何?
但如果為了"摳摳" , 很抱歉, 我一定得維持Blog的被關注性,哪怕我已窮盡腦汁,江郎才盡, 講白一點叫 "再也屁不出甚麼東西了 " 只有請人來幫忙囉 ~~~ 當然這是東尼我最小人無恥的看法啦!

Orsino Sung (澳西諾)
+Toni Hou 是阿!只是互利的一種模式,為了將流量再帶往更高一個境界。但是管理不容易也是會有很多問題的,商業考量之外我相信還得花不少時間溝通開會,變成企業化,那時候就不是自己不想寫就不寫的,我想會更累。

Toni Hou
把Blog/個人網站, 當興趣經營或當職業經營是截然不同的差異.

bigsishead跪婦阿冠
其實每個人上網時都會同時有資訊需求與心理需求(ㄟ,生理需求不再討論範圍內,謝謝!),資訊需求找共筆不共筆或作者到底是不是人類的網站都沒差,因為就是一個找資料的動作而已,一個拿資料一個拿流量;但是如果是扯到情感面的故事,那就會有所謂的跟隨與個人品牌效應。

試想,當我們在看網路新聞時,曾注意過是哪個記者寫的嗎?只看標題聳不聳動,照片驚不驚人等等,新聞網站流量持續進來,老闆持續數錢,但記者就只是個領薪水搶八卦把文章放上去的人...以上就是類似資訊需求的模式。

但是今天是十隻刀、知名主播或藝人代言產品時還有出軌時會被注意?還是那個曾經寫資訊新聞的記者代言產品時還有出軌時會被注意?這就是個人品牌。

Toni Hou

bigsishead跪婦阿冠
+Toni Hou 我知道啦!blogger原生版的任何留言系統一定都會寄到信箱,我都會看到,別擔心^^
我剛在整理今天要發的文,現在po出了,等一下立刻回。

bigsishead跪婦阿冠
不過我後來想到,有時候人的機運很難講,什麼樣的運作方式都是參考用,有的人紅到自己也覺得莫名其妙,就看有沒有那個福份,努力可以比,福份運氣就不用比了。

我倒是隨時警惕自己,當哪天忽然因為什麼主題受到矚目時,自己的所有作品有沒有辦法撐起那樣的一片天?會不會曇花一現?會不會被說不過爾爾?我目前的作品數量足夠讓很多人一直看嗎?會不會幾天就看完了?

白話一點的說就是「已經到了能紅能被追隨的地步了嗎?」否則多少因為文章影片爆紅的人,沒有足夠的文章影片或沒有能夠定時產出文章影片持續讓人追蹤的,這樣的力道基本上也紅不了多久,誰會對一支好笑的影片笑一輩子?誰對對一篇好文章讚嘆一輩子?

所以持續累積屬於自己的東西與能量,是很重要的。

另外,要跟 +Orsino Sung 講,你另一半也不一定對寫網誌有興趣,或許他只喜歡被拍照,不想寫東西;或許他想寫,但不想跟你有掛鉤啊!共不共筆不要給對方壓力喔!

bigsishead跪婦阿冠
+Orsino Sung 我們理解,我們也是無聊幫你假設很多情況讓你思考,呵呵!

Orsino Sung (澳西諾)
+跪婦阿冠 bigsishead 哈 當然會尊重對方的意願啦!話說…關於另一半共筆的事情我只是假設唷!因為現在我是還沒碰到這狀況,只是無聊多想了一下而已XD

Phil Ko2
+Orsino Sung  開一篇文章叫做【徵共筆的另一半】~

bigsishead跪婦阿冠
+Phil Ko 一舉兩得耶!

Toni Hou
哈哈哈,那可難找了. 如果叫【徵花光Orsino財產的另一半】~ 應該就會爆滿到電視台來SNG連線吧~ ^^

Orsino Sung (澳西諾)
阿咧…我不要≧◇≦

Toni Hou
+Orsino Sung ,你看.贊同我的subjuect的人很多喔~你要不要參考一下~

綜合
還是要有一個人當主力,我以前也跟別人寫過遊戲部落格,也是大家默默散了⋯⋯

買臉書廣告到底有沒有用?

「當無法持續推出他想看的內容時,用廣告買來的粉絲會離開得更快」

Orsino Sung (澳西諾): 自從我實驗投放廣告結束後就已經發現那是個坑了,而且是很大的錢坑。真的就像文章裡說的,有打廣告的文章觸及率很好看,但是廣告期間結束之後就減到10分之一不到(有的甚至沒再增加),所以還是好好產出優質內容文章來增加直接登錄我們網站的讀者比較實在。

Almighty Demiurge: 非死不可怎麼可能講廣告費花了沒效果 :D

Wayne Bot: 可能 FB 廣告適合店家、商務網站,只要下了廣告,在那段期間無論如何能夠拿到曝光的機會~

企業號航行網誌: 我也有買過,不過能否有效很大程度上依賴內容
現在沒有買了
【臉書沒告訴你的事】買臉書廣告到底有沒有用?
前陣子,我和幾個夥伴受邀經營某影音網站的粉絲團,那是一個專門分享YouTube每日熱門影片的社群,沒有中文介面,但客戶希望吸引台灣用戶,於是將影片分享到臉書後,需要將標題翻譯成中文。由於網站內容全英文...

響應式網頁設計 CSS 教學範例


Wayne Bo
+Mark X 觀念與範例套在 blogger 都沒問題啊~

Phil Ko
現在看到一堆程式碼都覺得好硬啊,要花點時間回想一下,但是這一篇觀念很清楚,感謝~~

Mark X
+Phil Ko 您大飛哥捏~難不倒您的 :)

Phil Ko
+Mark X  馬克大大別虧我了,我只會搜尋關鍵字,複製貼上,了不起改改數字,比方說寬度高度這樣,哈哈哈~~

綜合 
密碼~~~
響應式網頁設計 CSS 教學範例 | 馬克十二
這篇「 響應式網頁設計 」主要是介紹如何在不同裝置螢幕顯示不同的 Logo 設計,藉由 CSS 樣式修改達成 響應式網頁設計 的目的。並簡略分析 - 響應式網頁設計 如何辨別?CSS @media 元...

如何在Blogger 中的文章添加Facebook转发的功能呢?

请问,如何在Blogger 中的文章添加Facebook转发的功能呢?


Wayne Bot
官方的分享按鈕,就有fb的分享轉寄按鈕

化解危機(宇宙光愛)
谢谢,我使用的时候他们动态模版,这个按钮不能在页面中显示

Wayne Bot
那只好把FB分享按鈕的程式碼,手動插入每篇文章了

化解危機(宇宙光愛)
您有程序码么?

Wayne Bot
可以 google "fb share button" 有很多教學~

化解危機(宇宙光愛)
好的,感恩指導

新聞媒體使用我們的圖未註明出處,可以提告成功

成功案例為著名的「馬卡茸」圖片作者,消息來源為他的 FB:
https://www.facebook.com/HsiehTungLin/photos/a.493664960747721.1073741832.484406378340246/657199934394222/

摘錄他的聲明如下:

今年三月中旬,有人說鹿茸是鹿耳朵裡的毛,我因此創作了一張諷刺圖片(http://tinyurl.com/ogcgxux ),結果一轉眼,就遭到TVBS、民視新聞台、三立新聞及中天新聞記者不告而取。

經蘋果日報報導後,TVBS與民視新聞台立刻做出回應,但三立新聞與中天新聞卻沒有後續的處置。

於是我幾經掙扎,還是委任律師進入法律程序,向他們提起告訴,過程是很煩人的,必須特地請假跑地檢署,而且還跑了不只一趟。

但是在這過程中,我也對著作權法有了進一步的學習,最重要的是,著作權分為「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

所以檢察官明確指出,就算新聞媒體在使用圖片時註明了「翻攝網路」而不標註作者,仍然是構成侵權!因為那樣簡單的隻字片語,並沒有保障到創作者的著作人格權。

台灣新聞媒體喜歡擷取網路上的著作,來集結成報導,而且以為自己加上「翻攝網路」就萬事OK,但是從現在起,我已經用我的案例證明了,這樣的行為是行不通的!

我這樁官司的結果是:三立新聞與中天新聞記者皆具文道歉,並支付我和解補償金。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告人,就砲打兩大新聞台,說真的,我提起告訴時根本不敢想像現在這樣的結果。

幸好,當初發現圖片被不告而取時,我就做了完整的備份,包括電視新聞的影像儲存、截圖保存、對話記錄...等,在法庭上,證據就是最有力的控訴。

我也要感謝禾新法律事務所的吳宜縈律師,幫我寫了清楚明瞭、直擊重點的告訴狀,並一步步支援我這訴訟新人打好這場仗。

我所拿到的和解補償金,在扣除我自掏腰包的律師費後,我留下三分之一當做被使用圖片時,我應得的授權金;

其餘三分之二,我將會捐出來,幫助下一個同樣面臨著作權官司窘境的人。目前請律師代為保管,有需要相關資訊的人,請聯繫我。

希望透過我的案例,能夠給新聞媒體一個警惕,也想告訴同樣身為創作者的各位,其實我們都應更主動維護自己的權益!

‪#‎再次拜託大家幫高調轉給有需要的人知道‬

利用 evernote 寫部落格的工具─Cilantro.io

面壁王澳西諾
這些工具都有一個缺點讓我還沒想要用...那就是它們流量是算別人家的啊! 又不是用工具之後寫了可以直接發到blogger上面。所以我一直在等postach推出更完善的發布功能,希望哪天真的可以用筆記直接同步發送到我的blogger就太棒了。(不限容量....哈哈哈)

Blogger 調校資料庫
沒錯,Postach.io 才能發佈到 blogger~
Julia says: Cilantro.io 善用 Evernote 網頁擷取功能,彈指催生筆記成部落格
去年我寫「當雲端筆記 Evernote 遇見 Postach.io,有了部落格愛的結晶」這篇文章之前,以為 Evernote 記事不過只是放在自己的窩收藏,沒想過自己一個人默默寫的筆記,有這麼一天可以...

將部落格文章放進 Google Play 書報攤,吸引更多讀者

這裡教大家如何將自己的部落格放進 Google Play 書報攤中,吸引更多的讀者,增加網站流量。
將部落格文章放進 Google Play 書報攤,吸引更多讀者 - G. T.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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